2009年1月23日 星期五

"券"你去消費



戊子鼠的最後,中華民國政府給了所有國民一份大紅包,那就是每人發 NT$3,600 的消費券。
不論男女老少、富貴貧窮,每個人都可以領消費券。
在 2008 年知道會發消費券時,我跟女王就在想說這 NT$7,200 (NT$3,600 X 2) 的消費券,要用來買什麼?
事實上想來想去到最後也都是要為寶寶們買這個、買那個的。Orz...

在公佈發消費券的消息之後,每個縣市政府無不各出奇招,希望吸引每個人手中的消費券到自己的縣市消費,以提昇該縣市的經濟。
像是台中市政府提供的最大獎是豪宅、彰化縣政府提供的是土地,另外還有澎湖縣政府提供當一年島主。(島主耶~不知道得到個島能做什麼?Orz...)
看起來很誘人,可是當島主對我來說,有點遙遠,我還是覺得豪宅跟土地比較吸引我!

這次 NT$3,600 的消費券總共分成六張 NT$500 及三張 NT$200 面額的消費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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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這張是 NT$500 面額的消費券,上面有 "中華民國振興經濟消費券" 以及 "應購買貨物勞務不得換現金找零",還有 "使用期限至 98 年 09 月 30 日止" 等字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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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這是 NT$500 面額消費券的背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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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這張則是 NT$200 面額消費券的,一樣有相同的字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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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這是 NT$200 面額消費券的背面,跟 NT$500 的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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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另外為了討個喜氣,還有贈送紅包袋,上面有 "恭賀新禧" 的字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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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這是我個人所有的消費券跟紅包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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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這是我跟女王加起來的總數 NT$7,200 的消費券,看起來很多吧~d^_^b

雖然今天過年公司沒有年終獎金,好在還有政府發的年終獎金,不知道有沒有拿消費券來包紅包的?Orz...

另外就像老一輩的人說,"孩子會自己帶糧草來",我們家寶寶們剛好可以趕上發消費券的期限,因為中華民國政府規定,只要在 98 年 03 月 31 日前出生的寶寶們,都能夠領消費券。
只要我們在寶寶們出生之後,趕快去申報戶籍,那寶寶們馬上就現賺 NT$7,200 的消費券囉~
寶寶們你們放心,消費券一樣都會用在你們身上。(我想還要好幾百份、千份消費券才有辦法夠你們用吧>_<)

所以我跟女王可要好好來計算一下採購清單了~奶粉、尿布、奶瓶、衣服、嬰兒車.........#

3 則留言 :

  1. 你们好开心哦,我们怎么到现在都没有政府付钱给百姓花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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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刚刚发现,你家宝宝已经取好名字了??叫奕宏和俐妘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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